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时间:2018-06-15
来源:双鸭山市岭东区检察院
录入:史卉珊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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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我院于6月5日组织了“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紧紧围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主题,为参训学员们带来了一场形式多样、生动灵活的授课、交流、讨论与分享的“盛宴”。

培训期间,副检察长李冬春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重点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其相互内在联系,指导大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参加培训的人员并且进行了专题讨论,围绕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拓展案件办理效果、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培训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依法、准确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