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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锁眼儿 心眼儿 法眼

时间:2021-09-22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

作者:谭海军

录入:史卉珊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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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以“针眼大的事儿”形容某人气量小、不容事儿,但因为锁头眼大的事儿拔刀相向就不仅是气量小那么简单了,而是故意伤害、触犯法律、接受法律严惩的结果。
  近日,我就办理一起因“锁头眼儿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未遂)案件,造成原本邻里之间夫妻二人重伤害、伤人者锒铛入狱的后果。
  常某某是这个单元的一楼住户,家里有个老母亲由于年龄大睡眠质量很差,外面一有点声响就睡不着觉。他家在一楼,本单元的住户从早到晚进进出出,每天单元门的咣当声要到晚上才渐渐消失,这就害的常某某母亲常常为失眠而痛苦。
  针对这种情况,常某某没有想到去沟通解决,而是和锁头眼较上劲了,动不动就把锁头眼堵上,免得时常的咣当声。他这么做虽然是门不响了,但本单元的安全却没保障了,单元门一拽就开,谁都可以堂而皇之入内。对于其他住户来讲,安全是大事,为此经常找物业报修。但物业修过之后常某某依旧不是堵就是粘,几次过后物业也不厌其烦。没有不透风的墙,大家渐渐知道是常某某干的这件讨人嫌的事儿。
  后来,大家开始在单元群内讨论这件事,其中六楼住户张某比较活跃。当再一次有人向物业投诉锁头眼儿被堵、常某某被物业约谈后,常某某在心中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夜入私宅拔刀砍人
      2020年12月末的一天,晚上8点多,正是晚餐后看电视、浏览手机休闲的时间,进入冬季东北的夜更是这般静谧、安宁,张某正在家中扒拉着手机、看着电视。“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正在看手机的女主人张某,她警觉的起身看门镜,透过小小的门镜,看到是楼下的邻居常某某,虽然不常见面,但彼此认识,男人们偶尔遇到还会在一起吸烟。张某没有犹豫的就把门打开了,并给常某某拿拖鞋。正在张某低头弯腰的时候,常某某拔出别在腰间的尖刀和菜刀,挥舞着向张某头部砍去,接着是第二刀、第三刀,等张某反应过来的时候,才用胳臂挡住了砍向她颈部的第三刀。男主人仲某闻声从卫生间冲出头来,结果常某某又将手中的菜刀挥向仲某,接连就是三刀。仲某并未恐惧,而是与妻子一起奋力夺取常某某手中的菜刀和尖刀,常某某体力不支,放弃了手中的刀夺路而逃,而仲某和张某也因伤势较重未去追赶,随即拨通了120急救电话。张某与仲某当晚就住进了医院,而常某某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狱内反思悔之晚矣
  公安机关对常某某立案侦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我作为办案人按照法定程序对被害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告知,并充分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即使事情过去好久,被害人还心有余悸,不敢回忆当时的场景。而且两个受害人感到很气愤,常某某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持刀伤人,实在于法不容。同时,经过阅卷和提审,谭海军了解到常某某自己也很后悔,他进入“高墙”后经过一段时间反思,也悔不当初,平时没什么仇怨,根本不应该在酒后对邻居做出了犯罪的行为,害得人家受到严重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自己也身陷囹圄。谭海军通过对常某某做思想工作,让其认清形势坦白事实,接受法律的惩罚。
深入审查依法严惩
  我通过提审常某某,掌握其犯罪动机、目的,结合案件被害人的陈述,伤情鉴定及案发当晚医院出具的诊断及病历,认为该起案件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案,如果仅依据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就简单的定性为故意伤害,就是对肆意践踏法律行为的纵容,就是对破坏良好社会秩序行为的放纵。
       经过认真审查,我认为本案虽然起因是邻里纠纷,但常某某夜晚携带两把凶器进入被害人家中对二被害人行凶,且刀刀砍向身体要害部位,已经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也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行为,依法应认定常某某故意杀人罪(未遂)。谭海军立即向主管副检察长王芳汇报,主管副检察长王芳高度重视该案,马上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并将该案提交至检察委员会。
  最后,检察委员会同意办案检察官意见,依法认定常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系未遂。
  检察官手记:作为检察官,每一天我都在办理案件,但我没有成为流水线的办案机器,没有因为办案多而麻木,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始终带着检察的温度和情怀追求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让每一个犯罪分子得到适格的惩罚。既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努力践行不枉不纵。我们不敢妄称是正义的使者,但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单从这起案件的犯罪后果看,这是故意伤害,但联系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手段、恶性,这就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分子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孝顺母亲、关心母亲休息可以理解,但法治社会解决问题必须依法,凭主观蛮干必然侵犯别人的权益。单元门属于本单元住户的共有部分,就是用来方便进出和保障安全的。常某某虽然不能限制别人进出,但完全可以在单元群内沟通,或者在单元门上贴个温馨启示,乃至可以和邻居走碰头时打个招呼说明一下,完全不至于因主观臆断别人投诉而故意杀人,最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却伤人害己,走上犯罪道路。此案值得有同类纠纷的人借鉴,解开心里疙瘩,沟通协商解决。


       【作者:谭海军,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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