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院」保护公益,开展三个专项活动
时间:2018-06-14
来源: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
编辑:史卉珊
录入:双鸭山市岭东区人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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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着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垃圾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水源地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三个专项活动。


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的寒葱沟水库,是双鸭山市重要水源供应地,我们与水库管理办公室建立了联系,查看库区情况,对水库周边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水库区周边有违规养殖畜禽,修建鱼塘的问题。随后我们沿安邦河向上游巡查近十公里,在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的七道坝发现有一家养殖场(鸿雁养殖场)。我院正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便确定是否对水源地产生污染。在检查岭东区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时,发现中山小学校附近有两家辅导站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便在中午给学生订餐,第二中学门前有一户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给学生订做盒饭,另在该中学门前一户小商店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便开业经营。上述行为,存在潜在的致害风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审查。在岭东区人民医院、富源社区卫生等服务站等单位,检察人员询问了医疗垃圾处理、分类、过期药品处理等基本情况,没有发现问题。

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不仅发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还使相关部门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