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检察职能 助残障人士维权
时间:2021-06-30
来源: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
录入:史卉珊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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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好为民实事,把支持起诉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努力让弱势群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岭东区东湖社区的付某是一位自幼失去双腿的残障人士,与退休的母亲一起生活,邻居于某、魏某向付某借款4万余元,付某多次讨要未果,便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债务人于某、魏某是母女关系,于某身体有病,魏某丧偶又要供养即将上大学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各自让步,诉前达成了和解。魏某承担全部债务,在2021年7月15日先行偿还1万元,以后每月30日偿还2千元,直致偿清全部债务,付某也作出让步,放弃利息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