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控告申诉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控告申诉检察/

履行检察职能 助残障人士维权

时间:2021-06-30

来源: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

录入:史卉珊

审核:王冰

【字体:  

      岭东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好为民实事,把支持起诉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努力让弱势群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岭东区东湖社区的付某是一位自幼失去双腿的残障人士,与退休的母亲一起生活,邻居于某、魏某向付某借款4万余元,付某多次讨要未果,便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债务人于某、魏某是母女关系,于某身体有病,魏某丧偶又要供养即将上大学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各自让步,诉前达成了和解。魏某承担全部债务,在2021年7月15日先行偿还1万元,以后每月30日偿还2千元,直致偿清全部债务,付某也作出让步,放弃利息请求。
 

 

      该案以支持起诉促成成功调解,实现民事案件争议“一揽子”化解,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版权所有:岭东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