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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人民检察院 岭东区民政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的意见》

时间:2023-07-11

来源:岭东区检察院在线

作者:第三检察部

编辑:张鹤鸣

录入:姜霁月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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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障力度,推动落实民政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启动的两级院与民政部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岭东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在岭东区域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及时、准确的救助,切实维护该类儿童的合法权益,2023年7月10日,岭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岭东区民政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

在签订文件仪式上,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红全、岭东区民政局局长丁卓异分别代表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岭东区民政局签订了文件,并就文件中的总体要求、明确保障对象、加强部门联动、相互工作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在签订文件的同时,岭东区检察院就今年上半年在办案中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情况向岭东区民政局进行了通报,向区民政局司法推送一例在办案中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情况,并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调查表(司法推送)》,连同调取的相关材料和文书一并送达区民政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通过此次文件会签,岭东区人民检察院今后将会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帮扶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携手有关部门为岭东地区的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文字:第三检察部

编辑:张鹤鸣

审核: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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